解析:
监察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首先,针对公职人员实施系统性的廉政教育工作,同时对他们在履行法定职能时是否遵循公正原则、如何使用公共权力以确保廉洁从政从业以及个人道德操守状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其次,对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严重浪费国家资源财产等职务违法行为及职务犯罪案件展开深入调查;
最后,对于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做出严肃而公正的政务处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