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业主决定拒绝支付物业费用,可依照以下数点作为依据:
首先,若物业公司在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以及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缺陷或不足;
其次,如果建筑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而物业公司并未充分履行其必要的维修职责,例如,住宅出现严重的漏水情况,即使已向物业公司进行通知,但问题仍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再者,如果物业公司在行使管理权时未能完全到位,例如未能及时且有效地阻止违规搭建、拆除承重墙等违法行为;
最后,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充分履行其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