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残疾一方系因婚姻期间罹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而导致残疾,并且当前确实需要他人照料,此时若另一方单方面提出离婚请求,便有可能触犯遗弃罪行。
在处理此类涉及离婚诉求的案件时,由人民法院主导的司法裁判应当以调解为基础原则;
然而,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果,即便其中一方属于残疾人身份,亦应准许其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