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请您务必提前备齐申请所需资料:
完整填写并签署完毕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足以支持案件主张的可靠证据原件等;
2.在正式的案件诉讼过程中,仲裁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辩论环节,届时请您积极配合仲裁员的指示,确保整个流程的顺利进行;
3.通常情况下,仲裁程序仅需进行一次开庭审理即可完成,作为申请人的您需要全程参与,若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也可委托他人代理(但务必事先签订完备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将被视为撤销申请处理);
4.在开庭审理期间,您仍然有权继续收集有利于自身权益的新证据,同时建议您在开庭前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并对所有证据进行系统化梳理和归纳,以便在辩论环节能够更加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六条
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持有效工作证件和出庭通知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律师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
需要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平等对待。
第七条
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
(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四)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五)标语、条
幅、传单;
(六)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