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经授权擅自将他人车辆作为抵押物转让予他人,此种行为应被视为民事上的无权处分行为,并未牵涉到刑事法律范畴内的犯罪问题。
若在车主并未追认此无权处分行为的情况下,其效力会被认定为无效,车主有权收回自己的车辆。
然而,倘若行为人以占有为目的,将受托代为保管的车辆不加归还,且在车主反复催讨后仍然不予理会,终将该车辆作为抵押物转给他人,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能构成侵占罪。
关于车辆抵押贷款所需办理的手续如下:
首先,借款人需向贷款机构递交贷款申请,同时向贷款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件、驾驶证以及汽车购买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其次,贷款机构将会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同时也会对车辆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从而确定最终的贷款额度;
接下来,贷款机构与借款人将共同签署贷款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发放相应贷款,而借款人则需将车辆的驾驶证暂时押存在贷款机构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车辆抵押贷款通常要求借款人每月按时足额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