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不经同意而将他人财产租出的合同,其法律效力仍然存在。
租赁合同的核心目的在于使租用方能够合法地利用和获得租赁物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出租人必须承担起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的责任。
然而,出租人是否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这并不会对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即使是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以他人的财产进行租赁活动,该租赁合同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需要承担起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