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在区间测速过程中,减速以避免交通违法行为的问题,其判断依据取决于多个因素,具体如下:
1.在普通公路区间测速的场景中,大部分情况都旨在制约超速现象,并无最低时速的限制要求;
2.然而,如若涉及高速公路,由于在区间测速期间并无停车区设置,即便平均时速未达到60公里/小时,此种情况亦构成交通违法行为。
区间测速系统主要依托于在同一路段的两个相邻监控点设立两台摄像机,构建起监控抓拍系统,对道路卡点监测区域内所有通行车辆进行两次实时监控、抓拍,从而获取车辆行驶速度、交通流量、车辆牌照号码、车身颜色、大致物理尺寸及驾驶员特征等相关信息。
随后,这些信息将通过传输网络传输至公安交通指挥中心与交通控制分中心的数据库中进行数据存储、查询、对比等处理。
如此一来,便能够实现集中高效的管理,同时为公安部门有效打击违章超速、肇事逃逸、可疑车辆等各类违法行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此外,这些信息还可用于对交通流量的自动化分析、统计,以及对违法、违规车辆的处理工作。
对于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条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上,违反限速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且被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辖区的测速取证设备多次记录的情况,将选取其中最严重的一次违反限速规定行为作为处罚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高速公路应明确标注车道的行驶速度,其中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则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而其他机动车则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更是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