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对此类状况,身为家人必定会感受到内心的紧张和忧虑。
对此,我们充分理解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务必确认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妥善保留相关证据。
例如,对方有否出示相应的证件;
或者,是否已经签署了相关的法律文件等。
其次,尽可能地详细了解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具体信息以及当事人被拘禁的地点。
比如,负责此案的公安机关名称,具体负责的警察姓名,以及关押地点等。
最后,建议尽快聘请律师进行协助,以便尽早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全方位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