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可选择以下途径进行协商、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1、协商。
这是指涉及到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且相互体谅的原则基础之上,基于事实本身以及相关法律原理,共同努力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此项合同纠纷。
2、调解。
在此种方式中,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之下,自愿地接受其引导与劝说,以期达到彼此之间的理解与宽容,进而达成和解协议,以此来解决纠纷问题。
3、仲裁。
仲裁,即是由独立于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依据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是在自愿的前提下所达成的仲裁协议,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决。
4、诉讼。
诉讼乃是解决纠纷的最后手段。
所谓诉讼,就是指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请求之后,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之下,对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判决的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