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个人违反消防通道使用规定的惩罚措施如下所示:
1.如个人存在下列任一违约行为,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对其进行书面警告或处以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1)故意破坏、挪用或者未经授权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
(2)非法占用、堵塞、封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实施其他阻碍安全疏散行动的行为;
(3)恶意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侵占防火间距的行为;
(4)非法占用、堵塞、封锁消防车通道,从而影响消防车正常通行的行为。
2.若个人在收到书面警告后仍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相关部门将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将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