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若子女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强行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虽不能视为犯罪行为,但无疑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关于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与时间安排,应遵循夫妻间的自愿协商原则;
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法院作出裁决。
在发生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有害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况时,可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中止其探望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