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擅自拿走他人汽车钥匙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则需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在未获得他人允许的前提下,自行获取他人车辆钥匙,此类行为的性质并不十分严重,因而并不构成违法;
(2)但倘若该当事人在获取他人汽车钥匙后,将其开离现场或实施其他不正当举措,此时便将被视为构成违法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侵占罪的成立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该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乃是他人合法财产之所有权;
2、从客观角度来看,其表现形式为将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
3、犯罪主体通常为一般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