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信用卡逾期无法偿还问题是否会导致诉讼的发生,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首先,若持卡人名下的信用卡出现了逾期未偿付的情况,且时间在三个月以内,那么银行通常并不会选择启动法律程序,而是会采取诸如降低信用卡额度、频繁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等多种手段进行催收工作;
其次,对于信用卡欠款金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情况,银行往往也不会选择启动诉讼程序,但是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行催收,以期能够促使持卡人尽早地履行还款义务;
再者,若持卡人确实面临着经济上的困境,短期内无法全额偿还所欠款项,可以尝试与银行进行协商,通常情况下银行并不会选择启动诉讼程序;
最后,若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过了规定的透支限额或者规定的还款期限,而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能如数归还欠款,那么该持卡人将会被视为恶意透支,可能触犯信用卡诈骗罪,进而引发诉讼,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关于信用卡欠款逾期行为对个人信用报告产生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若当事人名下的信用卡仅存在欠款信息,而无逾期行为,那么银行将不会将此欠款信息上报至征信机构;
第二,若当事人名下的信用卡出现了逾期行为,那么银行才会将当事人的逾期行为上报至征信机构。
在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时,会如实反映出当事人的逾期行为,这无疑会对当事人的信用状况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到其日常生活中的诸多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