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法作为融资担保物进行抵押的。
以下是禁止抵押的范畴,涵盖了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在内的多项内容: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除了在法律另有明确规定或授权时外;
(3)以公益事业为宗旨而设立的非盈利性质的法人组织所拥有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以及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模糊不清或者存在争议的财产;
(5)依照法律程序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