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收到款项却未能如约履行承诺这一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首先,若行为人在收取款项时,通过虚假陈述或刻意掩盖事实真相的方式,且在收款后并未将款项归还,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被认定为诈骗罪;
其次,若行为人在收取款项时,并无任何虚假陈述或掩盖事实真相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便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并不构成犯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从而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客体要件,即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然而,有部分犯罪活动尽管也采用了某些欺骗手段,甚至追求某种非法经济利益,但由于这些行为并未对公私财产所有权造成实质性损害,
因此,不能被视为诈骗罪;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层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欺诈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第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最后,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