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双方和解,这种方式无疑是最为理想的解决方案,而且也是最为艰巨的道路。
若能够通过协商来达成满意的协议,各位当事人必将全力以赴地去履行。
2.调解,即由合同双方在第三方的斡旋之下进行的调解工作。
即便在法院已经启动诉讼程序之后,依然可以请求法官主持调解事宜。
如若能够成功完成调解工作并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应当依法出具调解文书。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照调解文书履行义务,那么对方便可依据该份法律文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仲裁,即双方当事人依照事先约定的仲裁条款,前往指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结果同样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可以依据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解决争议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国家公权力的介入下,诉讼当事人更有可能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