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股权无条件转让即为自由转让之意,通常情况下发生于各股东方之间。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各股东间可相互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需注意的是,股权转让在该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时,可视为自由转让;
然而,若欲将股权转让予非本公司股东,则须经由全体股东召开会议进行商讨与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