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企业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涵盖范围广泛,具体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是专利权,即对具有创造性的发明创造或新型产品的独占实施权;
其次是商标权,其涵盖了单位在商业活动中所注册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三是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内的各种创作作品,以及摄影、视频等各类图形、文字等创作作品,同时也包括图书资料、教材、大型摄影相册等编辑作品;
第四是商业秘密,这是指那些尚未公开且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其中主要包括非专利技术、相关科研、设计、生产、管理、市场、财务等各个领域的技术信息与业务信息;
最后,还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如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