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拥有龙凤胎子女的家庭进行离婚诉讼纠纷案中,法院无法仅依据两个孩子的存在而简单地做出抚养权裁决。
这是因为龙凤胎子女之间的情感纽带较为深厚,将他们强行拆散并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发展,因此,法院仍需遵循基本的法律原则进行审理。
若两个孩子尚处于哺乳期阶段,那么抚养权应优先考虑由母亲获得;
然而,若孩子已经度过哺乳期,则需要根据父母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等因素综合考量后,再作出公正合理的抚养权判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