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女性孕期间,关于离婚问题需满足以下各项条件方可成行:
首先,身为男方在此时期不得主动提出离婚诉求,然而若为女方主动提出离异请求,或者由当地司法机关认定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时,该项限制则可被排除在外;
其次,提起诉讼者必须为婚姻关系中的任意一方当事人,或者其配偶之外的法定监护人;
再次,必须具备明确的被告人;
最后,还需符合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