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历经两年半的时间无缘签署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无论在离职之后的一年之内,又或是在其在职工作阶段,都享有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交申诉请求的权益。
而劳动仲裁作为解决各类劳动争议事件的重要法律手段之一,能够有效地应对和解决由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难题。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若未能在员工入职后的第一个月内与其签定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索取数额为双倍工资的经济赔偿。
稍有差距的是,如若劳动者选择在离职之后的一年期限内进行劳动仲裁,他们仍可继续寻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决定提起劳动仲裁,那么其所享有的法律保护时效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其同样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