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户外广告审批流程的详细说明如下:
首先在确定户外广告投放地点之后,应当
首先委托广告设计公司制作两份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以及一张反映户外广告所在位置实际状况的照片。
随后,携带营业执照的原始副本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明以及户外广告所处位置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前往城市管理部门,填写并提交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格。
在城市管理部门派遣专员进行实地考察并确认符合规定后,将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部分地区可能采用批复形式)。
接下来,您需要再次携带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的其中一份、营业执照的原始副本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并提交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格。
如果广告内容涉及到商品生产厂商、评比获奖结果、证照等信息,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颁发户外广告批准证书。
在此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会向您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包括为他人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以及发布户外广告进行自我宣传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发布户外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首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条
户外广告由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指导和协调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地级以上市(含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认为有必要直接登记管理的,可以直接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