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预售房屋销售合同丢失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补救措施。
具体操作可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若在房屋尚未进入预售阶段时发生合同遗失,只须对剩余部分的合同予以废弃,随后重新签署新合同即可;
其次,若在预售登记完成且银行按揭手续办理之前出现合同丢失的情况,则需通过报社发布合同作废声明。
自声明发布之日起满三个月之后,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已签署的合同,然后再次签署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