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人贩子进行拐卖妇女和儿童行为的,应受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须承担数额不等的罚金责任。
若存在如下任何一种极端情况,则需面临长达十年甚至终身监禁的严重刑罚,同时可能还要被剥夺财富或财产权:
1.在拐卖妇女和儿童团伙中担任首要分子的角色;
2.拐卖行为涉及三名以上受害者;
3.对被拐卖的妇女实施了性侵犯;
4.引诱、强迫被拐卖的妇女从事卖淫活动,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以迫使其从事卖淫活动;
5.以出卖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威胁方式或药物麻醉等手段绑架妇女和儿童;
6.以出卖为目的,盗窃婴幼儿;
7.导致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遭受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
8.将妇女、儿童非法贩运至国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