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及其量刑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对于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将赌博作为主要职业的违法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同时需缴纳罚金;
其次,对于以开设赌场为业的行为,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同时需缴纳罚金;
最后,若情节严重,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缴纳罚金。
在具体认定过程中,如果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视为聚众赌博:
第一,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活动,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了五千元以上;
第二,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了五万元以上;
第三,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活动,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了二十人以上;
第四,组织中国公民十人以上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收取回扣和介绍费。
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及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且有人实际使用,那么便可判定为该罪行已经完成,而无需考虑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取了利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