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积累的存款,即便在婚后被提取并再次储存起来,也仍然可以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任何一方在结婚前所拥有的财产都应当被视为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在提取存款之后将这些资金投入到夫妻共同生活中使用,或者双方曾在婚礼前就此笔存款达成过明确的协议,约定其归属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这部分资金便不再属于个人财产范畴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