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署及执行合同的各个环节中,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者,若行为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被视为违法并加以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进行诈骗活动,造成公共或私人财产损失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至两万元之间;
2、对于单位而言,其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滥用单位名义进行诈骗活动,且诈骗所得全部归属于该单位,此时,诈骗金额需达到人民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
法律依据: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九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