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一位人士可以申领多少份营业执照的问题,取决于特定情形:
首先,根据规定,同一张身份证明只允许用于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性质的营业执照;
其次,如果要申请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最多只能申请并获批一家;
再者,假设该人士以其本人身份证件作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参与到多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中,那么他/她可以申领无限数量的此类执照;
最后,对于个人独资企业以及普通合伙企业类型的营业执照,该人士同样可以申领无限数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