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盗窃行为的案件,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将被移交至法院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盗窃行为触犯了刑法,且经由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明确其犯罪事实确凿无误,证据充足有力,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时,检察机关方会将该案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然而,对于其他类型的刑事自诉案件以及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公诉案件,则无需移送至法院进行审判。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同时满足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话,检察机关应在十日内做出判决;
而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案件,则可延长至十五日再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