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如下:
1.免费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
2.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提供最适合其情况的诉讼程序建议;
3.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性法律措施;
4.根据案情处理,就相关事宜向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专业建议;
5.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权利;
6.其他依法应尽的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其次,在涉及认罪认罚案件的过程中,值班律师还应提供以下法律援助:
1.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详细解释认罪认罚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2.对于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量刑建议以及诉讼程序适用等事项,向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专业意见;
3.在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关键时刻,必须在场见证。
最后,值班律师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重要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遣或安排的方式,为那些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帮助的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