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处理合同转让的方式囊括了局部转让以及整体转让两大部分,也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债权转让以及债务转让两种类型。
若债权人欲对其所拥有的债权进行转让,应及时向债务人提供相关信息并予以明确告知;
反之,如债务人欲将其所负担的债务进行转让,则必须征得债权人的明确同意方可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