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协议是否由家属代表签署有效,其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赋予该亲属处理相关事宜的合法权利。
在某些情况下,事故中的受害者由于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参与到事故处理过程中,若在此期间,该事故的处置始终由委托人亲属代理进行,那么交通事故协议由代理人亲属代为签署便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同样地,财产损失类的事故也是如此,只要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委托人亲属始终担任代理人角色,那么交通事故协议由其代为签署亦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