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手段之一,即争议双方直接进行协商,我们发现这是当前最为普遍和常用的方式。
在买卖房产的过程中,如果察觉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犯,购房者有充足的权利采用各种方式,例如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直接与其销售商取得联系,指出这些问题并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2、当涉及购买的房产存在与购房合同不相符、施工质量问题、延期交付、物业管理问题、虚假广告宣传以及收费等方面的问题时,购房者有权向当地的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并申请进行调解和处理。
3、对于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以外的纠纷,例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另外签署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4、在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面前,购房者还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相关问题。
具体来说,就是向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援助。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者在选择解决房地产争议的途径时,应该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明确区分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利益关系,尽量避免由此引发的争端和讼诉。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