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窃取信用卡并予以使用的情况下,应当依照抢劫罪以及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并且对行为人实行数罪并罚制裁。
窃取信用卡的犯罪动机在于获取财物,侵害他人人身权益仅作为其实现上述目的的一项策划手段。
不论犯罪主体是否实际获得了经济利益,或者所窃取之物的价值规模如何。
只要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同时现场实施了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违法行为,便足以构成抢劫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