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保管、加工承揽、运输等诸多合同关系当中,一旦出现一方因违法行为导致对另一方构成了财产损失的情况,便会触发损害赔偿责任的产生,而作为实施违法行为的一方则需承担相应责任,向受害者支付一定金额的损害赔偿金,以此来填补受害者因违法行为所承受的经济损失。
损害赔偿责任乃是民事责任体系中的核心与基础,也是最为常见且重要的责任形式之一。
相较于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所采用的财产责任方式,损害赔偿责任更加强调其补偿性特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