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交通事故的案件中,如果被告被裁定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我国审判机关将依法要求其对受害人因本次事故造成的财产及人身损失进行全面赔偿。
同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肇事者和受害者双方在整个事故过程中的行为表现、违规或者过错对于该事故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以及程度大小等,来确定事故双方各自应负的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