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房屋产权的赠予活动需遵循特定的条件要求,这些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赠予方必须确认为该房产产权的合法所有者,且须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所赠予的房屋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确保无任何产权争议;
再次,赠予方与受赠方均应出于自愿,并签订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同时进行公证程序;
此外,房屋赠与还需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查与登记,以及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
最后,受赠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税费;
在赠予过程中,不得以逃避法定责任,例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为目的设立赠与;
同样地,也不能为了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而言之,房屋赠与活动不得对公共利益造成危害,亦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