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多次实施嫖娼行为且被警方依法逮捕者,将面临10天至15天不等的拘留处罚,同时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数额的罚款。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涉案人员究竟是初次还是多次参与嫖娼活动,此类违法行为本身均不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如果嫖客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则应依照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刑事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