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实施欺诈行为罪犯在态度鲜明地自首之后,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将遵照有关诈骗罪法条之规,给予此类罪犯适当的从轻或减轻惩罚处理。
第二点,当犯罪者在意识到自身错误后,主动向执法机构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状,便认定为自首行为。
再者,对于主动自首并坦诚承认罪责的犯罪分子,我国法律制度将给予他们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在此过程中,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甚至有可能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