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申领程序严谨,以下为详尽流程介绍:
首先,需向所在村庄的村委会递交盖有村民委员会公章的书面建房申请;
村委会对此项请求将进行严格审核,如符合相关规定则予以批准并加盖公章;
接下来,申请人需再次向家乡或乡镇的建设办公室提交申请文件;
经过乡、镇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的现场勘查后,若准予建房,则会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
随后,申请人可前往乡、镇建设办公室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并在获得乡、镇建设办公室的批准和签字后,方可继续下一步操作;
最后,由乡、镇主管领导对申请材料进行审阅并加盖公章,至此,申请过程基本完成;
此后,申请人还需要等待县级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审批结果;
待审批通过后,便可顺利领取到期待已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