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协助通讯犯罪的案件中,如果涉案金额高达1千万元,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罚款。
具体的量刑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支付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情况下,将被视为情节严重;
其次,如果通过投入广告等方式提供了人民币5万元或以上的援助行为,也属于情节严重;
再者,任何形式的违法所得达到1万元或以上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另外,如果行为人为超过三名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协助服务,同样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在两年之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危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并且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也将被视为情节严重;
最后,如果被协助的对象所进行的犯罪行为对社会产生了严重影响,那么协助者也将面临严厉的法律惩罚。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例如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超过5张(个)的行为,以及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超过20张的行为,这些也都将被视为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