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酌定情节亦被称为裁判情节,是指在现行刑法法规未做明确规定的前提下,依据维护司法公正理念与审判实践经验,综合衡量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以及犯罪者人身危险性的因素,从而在量刑阶段视情况灵活处理而设立的情节。
普遍应用于司法实践中的酌定情节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动机;
(2)犯罪手段;
(3)犯罪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环境和条件;
(4)犯罪行为针对的受害对象;
(5)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害后果;
(6)犯罪者的个人背景及其一贯表现;
(7)犯罪者在案发后的态度。
2.法定情节,是指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在量刑过程中必须予以充分考虑的情节。
这其中既包含了刑法总则对于各类犯罪行为通用的情节规定,同时也涵盖了刑法分则针对特定犯罪行为所设定的情节。
我国现行刑法共计规定了以下四类法定情节:
(1)从重处罚情节;
(2)从轻处罚情节;
(3)减轻处罚情节;
(4)免除处罚情节。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