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住房公积金贷项可用于符合条件的自行建造房屋的融资。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凡按照相关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均有权利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核,并在一日内作出是否批准贷款的决定,同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若批准贷款,则由受托银行负责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在此过程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产生的风险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权承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