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审讯完结并接受指控之后,若被告被判定犯有强奸罪名,其应该在两个月内得到宣判,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同时,强奸罪也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对犯下强奸罪行的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情节恶劣的话,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再者,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由以下组成:
首先,该罪行主体的特殊性在于必须是年龄满十四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其次,犯罪前的动机及意图必须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追求性的不正当行为;
第三,妇女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性自主权被侵犯;
最后,整个犯罪行为表现为使用暴力或胁迫等手段,在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