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保证责任由多位保证人共同分担,则各保证人均应依照保证合同所明确规定的保证比例来履行其保证义务;
若无任何保障比例的具体规定,债权方有权请求任意一位保证人在其保证限度之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