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医疗纠纷的出现是由多种复杂因素引发而成,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医疗从业者在工作过程中存在责任心缺失的现象;
其次,医院内部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时存在漏洞和漏洞,导致医疗行为不当;
第三,医患之间的沟通不够深入全面,未能充分理解对方需求与诉求;
第四,患者对于治疗效果抱持过高期待,使得实际结果难以满足其预期;
第五,关于诊疗费用的定价问题引发了双方的争议;
第六,患者在等待就诊过程中过于疲惫,导致情绪波动引发矛盾冲突;
第七,由于某些人出于个人利益考虑而进行恶意医疗投诉;
第八,因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欠佳或是解答咨询时态度粗鲁而导致的纠纷;
第九,事故发生后应对处理措施不得当且处理时间过慢,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
最后,当病人或家属对医务人员缺乏尊重,甚至采取挑衅性手段予以威胁时,也会导致潜在的医疗纠纷。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