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即可以认定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1.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为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
2.主观心态: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持卡人故意构成,并对所使用的伪造信用卡或虚假申请资料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故意;
3.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安全;
4.犯罪客观方面:
行为人需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从而获取公私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