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中,最高奖项的价值不应超出五千元人民币;
当然,若是以实物或者其他形式的财产作为奖品的情况下,我们应以该等财物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考量,以此确定奖励金额是否符合规定。
如果违反了这一限制,将可能被认定为不当竞争行为,并面临相应政府部门的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