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据章程中有关条款,由股东大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做出的相关决策或决议文件。
2.新任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若涉及特殊行业领域,需同时提交由股东本人签署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书。
3.《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本套申请书内置有多份表格,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以及《企业住所证明》等。
请您根据实际变更事项填写并妥善保存相应表格内容)。
4.《指定(委托)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6.提供新任法人的彩色照片(尺寸为一寸,数量为两张)、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详细的个人简历资料。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