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建筑物楼道内设置鞋柜并不符合法定要求。
通常情况下,楼道区域被划分为整个小区所有业主的公摊面积,产权归属全体业主共同享有,没有个人私权可以在此处设立鞋柜等物品。
依照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明确条款,每位业主都有义务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不得擅自占用、阻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通道。
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也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非法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通道。
鉴于楼道在火灾发生时扮演着至关重要的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角色,其安全性与通畅性必须得到严格保障。
因此,在楼道内部放置鞋柜不仅会对整体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可能引发潜在的安全风险,这无疑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